《浙江省科學普及和學術智力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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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省財政廳會同省科協聯合制定的《浙江省科學普及和學術智力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是科技進步的“一體兩翼”,科學普及提高全民科技意識和科學素質是科技創新的土壤和氛圍,創新型人才的競相涌現需要建立在公民科學素質整體提升的基礎上。本辦法的出臺是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科學普及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也是服務科技工作者、提升全民科學素質,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舉措。 為加強我省科學普及和學術智力活動專項扶持資金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省科學普及、學會(協會、研究會、促進會)學術發展和智力引進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及省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發展規劃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我廳會同省科協研究、制定了該《辦法》。 二、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八章18條,分項重點內容說明如下: (一)總則 共4條,說明專項資金起草背景、內涵,規定管理職責及原則。 (二)支持對象和范圍 共2條,明確專項資金支持對象和范圍。支持范圍包括服務科技創新及科學素質提升、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基層科普行動計劃、科技館免費開放四大類。 (三)支持、分配方式和資助標準 共2條,專項資金主要通過前補助、后補助等方式給予支持,公開競爭方式、因素法方式兩種分配方式,明確服務科技創新及科學素質提升、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資助標準,及基層科普行動計劃、科技館免費開放因素法分配因素及權重。 (四)公開競爭分配方式 共1條,主要明確實行競爭性項目資金分配程序。 (五)專項資金預算審批及下達 共3條,主要結合《預算法》等規定,規定專項資金預算審批及下達程序。 (六)專項項目資金使用 共2條,明確專項項目資金列支范圍,優化和完善專項項目資金管理,激發科技創新活力,提高財政科普資金使用績效。 (七)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 共3條,對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監督檢查作規范。 (八)附則 共1條,明確文件施行日期,廢止部分文件。 三、解讀機關和聯系方式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科協負責解讀,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浙江省財政廳科教處,電話:0571-87058458; 浙江省科協辦公室,電話:0571-8545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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